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