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 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 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