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