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 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 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