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 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 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 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 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