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