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