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 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