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