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