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 明,则天 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, 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