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