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 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 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 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 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