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