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