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