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