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