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