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