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