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