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