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