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