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