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信 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 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十金” 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