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