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