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