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 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 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