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 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 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 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 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 者,筑长城及南 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