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