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 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 卧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 。後闻医灸之即 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 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 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 不当砭灸,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