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