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 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 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