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