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