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 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 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 脉气之趋也而徐之 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 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 而邪气入,非 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 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 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