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