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