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