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