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