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