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 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