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