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 允疲嗟家岳槐戎鼙 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 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 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 伪增实,以 无为有,以少为多, 以求便势尊位; 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 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 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 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