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