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 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 ,间岁万 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 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